岗位描述
1.协助开展就业、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,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;
2.协助开展职业介绍、职业指导、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;
3.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;
4.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、就业见习相关工作;
5.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、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;
6.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。
岗位要求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,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,服从招聘单位工作岗位安排,工作责任心强、有良好沟通能力,毕业2年内(2023届和2024届高校毕业生,以毕业证落款日期起算)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。
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(简称“困难高校毕业生”)可优先聘用:
1.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(持有城乡低保证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、特困职工证之一,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);
2.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;
3.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;
4.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。
(二)专业及学历条件
专业:不限。
学历:全日制本科及以上,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放宽至全日制大专。
报名所需材料:
(1)本人有效身份证(正反面)、户口本(户主页和本人页);
(2)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认证报告(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及学位认证报告,大专学历提供学历认证报告,均在学信网上下载);
(3)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正面照片;
(4)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:
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,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:《城乡低保证》、《五保供养证》、《特困职工优待证》、《扶贫卡》、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;
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,需提供《残疾证》;
③属本市以外户籍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或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,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。
岗位咨询
020-31153955
附件要求
- * 本人身份证
- * 户口簿(户主页+个人页)
- * 学位证书
- * 学历证书
- * 学信网认证报告
- 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